一、认真贯彻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、《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》和税法、国家财经法规,统一制订集团公司财务管理、会计核算、资金审批、财务审批流程、账户设置、内部控制、内部审计及各项财务工作规范化标准等制度,并组织落实和实施;
二、参与公司经营计划、重要经济合同签订、资产购置和重组等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研究,为公司的重大经济决策提供税收筹划、财务依据和专业意见;
三、监督和审批公司的财务收支行为,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,以及有可能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,有权予以制止和纠正;
四、负责组织并认真审核公司编制的项目预算,月、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以及资金使用计划、成本、利润、目标计划、年度融资、投资计划并提出合理建议;
五、负责财务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的落实和监督、执行,对于偏离预算、计划和既定方案的经济事项,应立即予以纠正,或提请公司按规定处理。定期组织对公司财务预测、预算的检查分析工作;
六、负责检查并监督公司的资产管理执行情况,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,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;
七、负责公司的税务工作,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税务关系,按照国家税法规定,及时、足额交纳各项税费,做好各开发项目的税收筹划工作,合理降低项目的税收成本;
八、负责公司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,定期进行考核,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合理配置方案,支持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;
九、负责组织公司的年报审计、税务稽查的审计等接待及资料提供工作;
十、负责指导公司会计人员填报项目工程月、年统计报表;
十一、负责编制和制订内部财务控制制度,坚持不相容的职务相分离的原则;
十二、根据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;